近日,一则关于夜市消费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一位女士在夜市购买鲜果茶时,被摊位的工作人员要求必须消费两杯饮料才能使用座位,最终她因此被劝离。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她在广东佛山的灯湖西街夜市游玩时,花了18元购买了一杯手作柠檬茶,点单后便坐在了摊位旁的座位上。然而,让她感到意外的是,饮品刚喝了一口,店员就走过来告知她,个人消费者需要点两杯才能坐下,并要求她离开。
她强调,摊位周围有多张空桌,根本没有座位紧张的情况。而在她下单及等待饮品的过程中,没有工作人员提前告知这种“入座要求”。面对这种情况,她无法退款,只能无奈起身离开,事后回想起这一切,她仍然感到非常愤怒,认为如果早些知道这一规定,她根本不会点单。
随后,记者尝试联系该柠檬茶摊主,但未能找到其公开的联系电话。记者进一步联系了灯湖西街的管理方,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此行为非常重视,将进行核实处理。
11月4日,灯湖西街管理方发布了有关事件的处理公告,针对网上所反映的柠檬茶摊位要求客人必需购买两杯才能就座的问题,管理方表示已展开调查,并向事件相关人员及所有支持灯湖西街的朋友们诚恳道歉。公告中指出,柠檬茶摊位的工作人员提出不合理的最低消费要求,违反了灯湖西街的摊位管理规定,摊主应为此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管理方重申,街区内的公共座位以及摊位配套座位不应存在最低消费的限制,也不允许通过消费绑定来限制顾客的落座权。
对于此事件,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邵鑫垚表示,要求顾客购买两杯饮料才能落座,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最低消费设置,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理交易权。
2026-11-05
2026-11-05